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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国考面试】外交部考试录用公务员 1月12日至16日进行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
外交部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定于2020年1月12日至16日在北京集中举行,并于1月11日至12日分批次进行心理素质测试。根据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人选
根据录用计划中确定的面试人员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入围我部专业能力测试、面试和心理素质测试的地区业务司、行政司、财务司及档案馆职位的考生共731人(名单详见附件1)。
二、考试确认
上述职位考生须于2020年1月8日8:00至10日18:00登录外交部公务员考试报名确认系统(http://kaolu.mfa.gov.cn),确认参加考试。未按要求进行确认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具体操作如下:
(一)请在电脑端登录系统(如登录失败,请尝试更换浏览器)。
(二)查看有关通知公告,明确本人考试安排,按要求详细、准确、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撰写有关材料并提交审核(详见第六条“提交材料有关说明”)。登录用户名为考生身份证号(身份证号中的“X”统一为大写),密码为考生报名时所填手机号。如手机号码变更,请尽快告知外交部干部司考录培训处。首次登录后,请即修改密码并妥善保管。
(三)考生提交信息后,我部工作人员将进行资格审查,请及时关注审查状态。审查后,考生方可在系统中下载打印《外交部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准考证》,获取本人准考证号。
(四)如考生放弃考试资格,须将本人手写并签字的放弃声明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于1月10日18:00前传真到干部司考录培训处。对未在规定时间发送放弃声明,无故不参加考试的,将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科目和地点如下:
考生自1月8日起可登录考试报名确认系统,根据本人准考证号查看具体考试安排。
四、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心理素质测试。考生须严格按照批次安排,在本人测试批次开始前30分钟抵达测试地点,并听从调度人员指挥。相应批次开始15分钟后仍未报到者,取消参试资格。
(二)专业能力测试。参加笔试和外语口试时,须提前40分钟抵达指定地点候考。笔试直接进入相应考场候考。外语口试须先到候考室签到和抽签,听从调度人员指挥赴相应考场考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口试开始后仍未报到者,取消考试资格。
参加笔试时,请考生自备文具。使用黑色或蓝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在试卷上答题。报考建筑学职位的考生须携带绘图笔、橡皮、三角板、比例尺和上色工具。报考土木工程职位的考生须携带铅笔、橡皮和直尺。
(三)面试。参加面试时,须严格按照批次安排提前40分钟到候考室签到和抽签,并听从调度人员指挥赴相应考场考试。面试开始前10分钟仍未报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在面试阶段,我部将对京外院校考生发放一定数额的交通和住宿补贴,京外贫困生如能出具相关贫困证明,补贴数额适当增加。
(四)其他要求
1、考生须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我部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应届毕业生还须持学生证,在职人员须持工作证,留学回国人员须持学历学位认证书。
2、考生进入考场前须经安检、存包等环节,请合理规划出行时间和路线,提前抵达考场。参加我部专业能力测试、面试和心理素质测试后方可离京。
3、请诚信参加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共同营造安全、规范、有序的考试环境。考试期间考生亲友等不得进入考点。
4、考生务必严格遵守保密要求,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散布或传播考试试题和考务组织等相关内容。作弊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从严处理,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
五、考察和体检
有关职位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日语等8个非通用语职位笔试合成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20%。
我部将组织进入考察范围的考生进行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提交材料有关说明
(一)考试报名确认系统提交材料
考生须在系统相应位置提交《自述》,有国(境)外留学经历人员还须撰写提交《在国(境)外留学期间的情况说明》。请如实撰写上述材料,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有关情况,将取消考生录用资格。具体要求如下:
1、《自述》撰写要求
请按以下顺序逐项填写,简明扼要,重点突出,篇幅不超过2000字。如无相关情况,请注明“无”(范例见附件2)。
(1)本人和家庭情况,包括经济状况,家庭主要成员和重要社会关系(父母兄弟姐妹等,父母离异、重病、逝世等情况应说明)的基本信息(包括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内容、职务等(如务农,地址请写到村组;如个体户,请注明经营内容),及是否有定居国(境)外(含港澳台)、持有国(境)外身份、长期在国(境)外居住或工作等情况。
(2)是否存在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情况?如有,请详述。
(3)是否与外国人、港澳台居民或华侨华人等有较频繁接触?是否曾接受过国(境)外(含港澳台)组织或自然人的资助?如有,请详述。
(4)2019年参加党团组织生活及缴纳党团费情况。
(5)对人生价值、地位、成功的看法及人生目标。
(6)对外交工作性质、特点和要求的了解。
(7)报考外交部的原因,对在外交部工作有何期待。
(8)如能入职外交部,未来5年的职业规划。
(9)对自身经历和家庭的认识和评价。
(10)在成长过程中受影响较大的事件。是否受到过较大的挫折或心理情绪波动?如有,请说明。
(11)有无宗教信仰?是否曾组织或参加过宗教活动?如有,信奉哪种宗教,为何信奉该宗教?
(12)此前有无出国(境)经历?如有,请简述出国(境)目的、性质(因公/因私)、收获和感受。
(13)是否参加过志愿者活动或社团?有何体会?
(14)是否有过实习经历?如有,为何选择该单位实习?有何收获?
(15)有无重大病史?如有,请详述。
2、《在国(境)外留学期间的情况说明》撰写要求
叙述文体,简明扼要说明在国(境)外留学期间的主要情况,包括学习、生活、交友、旅行、收获、体会等,篇幅不超过2000字。
(二)面试现场提交材料
考生需在面试候考时提交下列材料。其中,材料要求为复印件的,须现场出示原件,复印件上由本人亲笔签字。请确保材料真实可靠,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有关情况,将取消考生录用资格。具体材料如下:
七、联系方式
外交部干部司考录培训处咨询电话:010-65966598,传真:010-65966599,电子邮箱:gbs_kl@mfa.gov.cn。
附件:
5、《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适用于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doc
6、《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适用于社会在职人员)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