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日照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经区委、区政府批准,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东港区常住户口(2012年6月30日前落户,不含因升学、就业等原因而随迁到东港区的户口)或属东港生源的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政治合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
2.28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到30周岁(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
5.报考小学普通学科的人员,不受所学专业限制,报考小学专业学科的人员所报学科必须与其所学专业一致;报考幼儿教师须学前教育(幼师)专业毕业或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6.身体健康。
东港区在编人员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计划
学段 | 普通学科 | 专业学科 | 合计 | ||||
小学 | 语文20 | 数学20 | 英语15 | 音乐10 | 体育9 | 美术9 | 83 |
幼儿园 | 幼儿教师12人 | 12 | |||||
合计 |
| 95 |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每名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学科,一经确定,不允许改报。
报名时间:2012年8月1日至8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逾期不再办理。
报名地点:东港区教育局政工科(地址:北京路西,济南路南,枣庄路东,北京路中学院内,乘公交30路、34路北京路中学站下车即到)。
咨询电话:3226766
报名办法:考生本人携带就业报到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本、《东港区2012年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 和《东港区2012年招考小学幼儿园教师准考证》( 本人手写原件。登录东港区教育局网站下载中心下载,A4纸纵向打印);近期同底版一寸证件照片3张;考试费80元现场报名。
如出现学科报名人数少于考录计划的2倍时,则相应核减考录计划。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考工作全过程。对报名人员提交的就业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等,由区教育局、编办、人社局、监察局联合进行审查,并查阅毕业生本人档案确认。对报名时间截止仍未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结果张榜公布。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考人员一律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报考小学学科教师的测试高中及以上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占70%),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法律法规(占30%),共100分;报考幼儿教师的测试幼儿教育基础知识(占70%),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占30%),共100分。
笔试时间:2012年8月9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张榜公布。
笔试成绩加分:由我省统一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笔试成绩加10分。在进行加分确认时,“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区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审核确认并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小学普通学科按照1∶1.5、专业学科(音体美英语专业)及幼儿园教师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①报考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的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讲课内容为现行小学相应学科教材内容。讲课时间在12分钟以内。讲课总分为100分。
②报考小学音体美专业学科教师和幼儿园教师的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讲课的方式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内容为:小学音乐专业测试声乐、器乐(钢琴)、舞蹈;小学体育专业测试100米、跳远、篮球;小学美术专业测试美术字、素描;幼儿园幼师(学前教育)专业测试声乐、器乐(电子钢琴)、舞蹈、绘画。讲课内容为现行小学相应专业学科教材和幼儿园教材内容,讲课时间在12分钟以内。专业技能测试和讲课总分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占60分,讲课占40分)。
面试评分标准制定和评分,由学科评审委员会制定。学科评委实行异地聘请,并严密组织,确保评分客观公正。
面试时间:2012年8月14日上午8∶30开始。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需交面试费70元。
面试成绩张榜公布。笔试成绩的50%加面试(讲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50%即为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张榜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总成绩,按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对因弃权、体检和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分学科依次递补。如报考岗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七、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3日无异议的,根据已公布的教师岗位需求和报考学科,按照优生优选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行选择岗位,由区教育局派遣。凡不服从派遣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成绩分学科依次递补。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服务期为三年。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由区编办下达编制,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东港区教育局 东港区编办 东港区人社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