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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潍坊市脑科医院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托管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派遣期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后出生);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潍坊市脑科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计划汇总表》(附件1))。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6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面试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体检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22日-2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 5∶00
报名地点:潍坊市脑科医院办公楼二楼会议室(潍坊市潍城区东风西街437号,东风西街与向阳路交叉口西北角(潍坊电业大厦西邻))。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需带《潍坊市脑科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照3张以及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并亲笔签名,要求内容准确,字迹工整。照片一张贴在《报名登记表》上,其余两张在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和报考岗位并轻贴在《报名登记表》的右上角。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材料装订顺序:《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身份证复印件、毕业(学位)证书及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明材料。
(4)报名人员原则上由本人办理报名手续,确有特殊情况需由他人代办的,被委托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签名。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资格初审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1、笔试(100分)
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报考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笔试的时间、地点请登陆潍坊市脑科医院网站(www.wfrmnk.com)查询。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一定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范围。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待笔试结束五个工作日之内,在潍坊市脑科医院网站公布。
2、面试(100分)
面试体现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面试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组织。
(1)面试答辩(40分)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基本能力和卫生行业相关知识,全面衡量考生的综合素质。
(2)专业技能测试(60分)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具备的基本技能,方式为现场操作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成绩在本场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宣布。
3、确定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4:6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初录人员。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各岗位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由医院公开招聘考试工作委员会确定。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初录人员名单,在潍坊市脑科医院网站公布。在招考过程中,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站的公告。
(四)考察体检
组织初录人员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工作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如发现影响聘用的问题,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人员资格。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潍坊市人民医院备案,按规定办理托管聘用手续。
此次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有关说明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医院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联系方式
医院网址:www.wfrmnk.com
咨询电话:0536-2603786
监督电话:0536-2603808
点击下载>>>
2、2016年潍坊市脑科医院公开招聘托管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3、2016年潍坊市脑科医院公开招聘托管聘用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潍坊市脑科医院
201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