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莱芜区政府招聘专职禁毒社区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网校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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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济南市莱芜区政府招聘专职禁毒社区工作人员20人
依照省、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有关规定,根据我区禁毒工作需要,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禁毒社区工作人员(以下统称“禁毒社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职责
招聘计划共20名。其中,A岗:要求男性,招聘计划16人;B岗:要求女性,招聘计划4人。禁毒社工在相关责任领导的带领下,负责本镇(街)禁毒宣传、谈心家访、督促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定期接受吸毒检测、法制教育等工作,确保吸毒人员不脱管失控。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熟悉禁毒方面的知识,自愿从事社区禁毒工作,具有吃苦耐劳、连续奋战的奉献精神,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具有有一定写作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原莱芜市各区常住户口,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2001年5月31日至1989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七)具备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强制戒毒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 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 在册吸毒人员;
5. 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 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 因涉嫌违法违纪等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8. 其他不适合从事社区禁毒工作的。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此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与资格初审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9年6月5日— 6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17:30。
(二)报名地点:莱芜区公安分局户政大厅 (莱芜区文化北路005号)
(三)需提供的证件及有关材料:
1、报名登记表(自行从网上下载打印附件)填写完整,并签名承诺;
2、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薄(索引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同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6、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7、其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等)
8、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
(四)现场资格初审
现场报名即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不做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立即取消资格。
四、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三部分。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10%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一)笔试
笔试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戒毒条例》、《山东省禁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计算机基础知识等。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
(二)面试
根据招聘计划人数的笔试成绩按1:2确定面试和体能测试人员。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语言表达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有三项:4×10米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立定跳远。实际测评项目根据天气情况调整。体能测试划定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录用。测评的要求和计分标准,按人事部、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政治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政治考核
主要对考察对象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近亲属相关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禁毒社工的情形。
(三)人员递补和调剂
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对应聘人员因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聘用资格,以及聘用后一年内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造成的招聘名额空缺,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和政治考核人选。
六、聘用及待遇
经体检、考察和政治考核合格的,确定为禁毒社工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至莱芜区各镇(街)禁毒社工岗位工作。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期间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上岗工作,与劳务派遣公司签定用工合同,试用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1550元,不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工资薪酬约31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根据岗位特点和考勤、考核情况据实发放,对偏远地区社工适当予以补贴。所有招聘社工均享受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待遇。
七、特别提示
1、应聘人员参加各招聘环节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2、应聘人员在招聘中存在弄虚作假或违反规定、不服从现场管理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本简章由济南市莱芜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4-5668016,0634-5668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