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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临沂高新区公开招聘32名劳务派遣人员 12月14日报名
根据工作需要,临沂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派遣范围
计划招聘劳务派遣人员32名,全部派遣到高新区公安分局工作(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和范围
(一)具有中国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四)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沟通表达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五)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
(六)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七)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仍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受党纪或行政处分仍在处分期的、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人员、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机关辅助工作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4日—12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到高新区创新大厦进行现场报名(地点:临沂高新区双月园路与科技大道交汇向西500米创新大厦B座220智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2)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3)近期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2张。(4)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5)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6)退役士兵需同时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7)打印的《临沂高新区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2份(附件2)。(8)打印并签名的《诚信承诺书》2份(附件3)。
4、报名要求: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将电子版的《临沂高新区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后发送至邮箱2269984351@qq.com。
不允许委托他人报名,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过程,凡不按规定报名者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本常识以及与岗位相关的知识,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岗位,则相应核减岗位计划。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职位录用计划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随时关注临沂国家高新区网站)。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下列方法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工作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随时关注临沂国家高新区网站)。
(四)体能测评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2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
参加体能测评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体能测评工作主要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适合招聘职位工作需要,不计入考试总成绩。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必须由报考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作放弃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有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体能测评工作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随时关注临沂国家高新区网站)。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体能测评达标情况和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考察、体检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相应递补。
体检费用自理。考察体检具体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随时关注临沂国家高新区网站)。
四、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体能测评及考察体检结果,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聘用人员。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临沂智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各市属高新区分局工作,合同期限一年,聘期满后,按照《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表现优秀、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
五、待遇
1、工资:试用期2300元/月,试用期合格后工资2900元/月(含个人承担保险)。
2、保险:根据国家规定标准,购买五险。
3、工龄补贴:工作每满一年,工资增加50元。
六、其它注意事项
(一)报考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本《简章》,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资料,慎重填报应聘岗位,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自负。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考咨询电话:0539-2575606
报名监督电话:0539-7958553
报名相关事宜及报名表格请到临沂国家高新区网站查询。
附件:
临沂智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