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1年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要求,现将集中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应提供的材料
(一)《2011年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登记表上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学习工作简历”(从高中填起)和“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称谓、姓名、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等)填写完整。家庭住址填写现住址;
(二)报考人员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三)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类别、报考岗位);
(四)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不属于东营市常住户口的(户籍不限的岗位除外),需提供东营生源证明材料(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在职报考人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未就业的毕业生还须提交报到证或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报考教育类岗位的需要教师资格证的,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考医学类岗位的需要护士资格证的,提供护士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集中资格审查时间为:2011年10月20日-22日
上午 8:00—11:30
下午13:30—17:00
(二)集中资格审查地点:利津县人力资源市场(利二路295号,利津县建设银行西邻)。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现场资格审查必须由考生本人持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场,不得委托他人。
(二)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三)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面试人员按简章规定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