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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平邑县事业单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为切实做好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2011年度平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要求,现就2011年平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面试资格审查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职责分工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相关部门配合做好资格条件的鉴定工作,其中教育主管部门协助做好学历证书、生源地的鉴定工作。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11月4日全天(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5日上午(9:00-12:00)。
地点:平邑县人才交流中心(平邑县蒙山大道267号)。
三、报考人员需要提交的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派遣证)、身份证、户口本或有效期内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笔试准考证。
上述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2011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试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与报名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3、除提供上述1、2条相应材料外,下列考生还应根据情况提供如下材料:
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非平邑生源考生需同时提供人事代理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考生还应提供的材料: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等实行定向招聘的基层服务人员,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须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考核材料应说明是否正在服务或服务期满,考核结果如何要明确具体。
报考临床医学N职位需同时提供医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其他注意的问题
1、取得面试资格的招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供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上(含),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试人员,应现场缴纳70元面试考务费。
3、《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和地点,将于面试资格审查后在网上公布,请广大应试人员注意浏览临沂市、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平邑县政府网等网站信息,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平邑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