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隶属于山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与省教育厅共管。是我省唯一一所广播影视传播类及大众传媒类国有公办普通高校。学院位于济南市经十东路,占地面积956亩,建筑面积 12 万余平方米。校园环境优雅,办学条件完善。学院现有播音主持系、影视艺术系、新闻传播系、信息工程系、影视动画系、基础教学部六个教学单位和一个教学实训中心,开设播音与主持、新闻采编与制作、摄影摄像技术、电视节目制作、影视广告、影视多媒体、编导、视觉传达、动画、文化产业管理、有线电视工程、广播电视网络技术等近二十个专业。
为加强学院建设和发展,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1】22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职教师。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的岗位、数量、专业及学历要求见附表《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
2、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符合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
三、招聘的程序、组织方式和时间
1、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山东传媒职业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2、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应聘者携带报名材料,到山东传媒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报名并资格审查。报名材料包括:《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两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及工作经历证明。上述材料,须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对应聘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报名时间:自公布之日起止2011年12月5日。
报名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8678号,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图书行政楼A409室
报名电话:0531-61326622、61326626
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由学院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中级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3、考试内容及方法
考试在省人社厅和省广电局的指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对高级专业技术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1)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考试方式
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不指定应试复习用书。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各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面试分为答辩和试讲两部分。面试重点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课堂组织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临场反应能力和仪态仪表等。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成绩。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分数线的应聘人员进入考核体检范围。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2)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考试方式
高级专业技术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为答辩和试讲两部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学科背景、教学能力以及是否符合学科专业建设的需要等。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成绩。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
笔试时间:2011年12月10日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4、考核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中级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高级岗位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体检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不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应聘资格。学院成立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依次等额递补。
5、确定聘用名单、公示
经考试、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省广电局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6、签订聘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省广电局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学院和被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3至6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联系方式
地 址:济南市经十东路8678号
乘车路线:乘K301路到山东传媒职业学院下车。
联系电话:0531—61326622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省广电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