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潍坊医学院为山东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始建于1951年,是全国第三批(1986年)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2年,学校获教育部、卫生部批准为全国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同年,学校“公共卫生危机管理”博士人才培养项目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13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经过62年的发展,学校形成了以医学为主,理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工学、文学等多学科门类相融合,多层次、多规格、多形式综合发展的办学格局,同时具有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授予权和留学生招生资格。学校现有21个本科专业,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0个二级学科硕士点。4个全国高等学校特色专业,8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泰山学者”设岗学科1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实验室)8个,省学科带头人设岗学科2个。现聘有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4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1人,“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6人。有博士研究生导师6人,硕士研究生导师331人,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培育)团队1支,省级教学团队5个。学校现有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00余人,本专科生16000余人,留学生500余人。学校占地120余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3万余平方米。有附属医院17所,各类实践教学基地146个。先后获得60余项国家、省级荣誉称号,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2名,其中,中级13人,初级19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潍坊医学院校园网(http://www.wfmc.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潍坊医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报名材料影印件压缩后以“应聘岗位+姓名+学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为主题发送至报名电子信箱rshk@wfmc.edu.cn。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5月31日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4、有本人签名的《潍坊医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初级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人选按实有报名合格人数确定,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和答辩各占面试成绩的5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素养、业务能力、创新思维能力、表达能力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学校成立考核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各用人院系联系方式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 :于老师
联系电话:0536-8462009
电子信箱:rshk@wfmc.edu.cn
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宝通西街7166号潍坊医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261053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潍坊医学院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