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菏泽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辅导员)33人
一、招聘单位简介
菏泽学院坐落在“中国牡丹之都”——山东省菏泽市,是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前身是始建于1949年初的冀鲁豫区第二师范学校。学校现是教育部“AI+智慧学习”共建人工智能学院项目试点学校,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立项单位,山东省首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示范校。建校70多年来,已向社会培养输送了21万余名高素质人才,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学校现有4个校区,占地1424亩,建筑面积63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29亿元,馆藏纸质图书220万册、期刊800余种,电子图书252万册、数据库44个。拥有本科专业69个,涉及文学、历史学、经济学、法学、理学、工学、农学、教育学、管理学、艺术学十大学科门类。面向29个省、自治区招生,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2.46万人。现有专任教师1200余人,其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1000余人,高级职称教师近500人。拥有省级重点学科、工程实验室、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等24个,省级高水平应用型专业群5个、省一流本科专业8个、国家和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9门。现有国际友好学校80多所,实施研究生联合培养,积极开展国(境)外访学、学术交流和对外汉语教学等工作。
立足新发展阶段,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牢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修德、笃学、求是、创新”的校训精神,按照学校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确定的“12359”发展思路,聚焦应用型人才培养主责主业,坚定内涵式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大力推进实施“五大战略”“九大工程”,向着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奋斗目标不断迈进。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3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教师、教辅、管理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以后出生),辅导员岗位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3年6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罚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hrss.shandong.gov.cn/channels/ch00238)和菏泽学院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rsc.heze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1.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28日9:00—2024年7月4日16:00
初审时间:2024年6月28日11:00—2024年7月5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6月28日11:00—2024年7月5日18:00
报名方式:登录菏泽学院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rsc.hezeu.edu.cn),进入“菏泽学院2024年初级岗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入口”,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时间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尽早完成报名操作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等情况而影响报名或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网上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以下所有材料扫描成PDF电子版上传到报名系统对应类目中,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资格复审环节提供):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在同一A4纸上);
(2)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电子版,并且与后续现场资格复审所提供照片同一底版;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对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有要求的,须同时提交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4)2024年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报名时须提交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就业推荐部门及相关部门公章),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对暂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报名参加考试,签订《学历学位认证承诺书》(附件2),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应聘岗位有中共党员要求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组织关系证明》(附件3);
(7)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附件4),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本人承诺,可在考察阶段提供;
(8)应聘辅导员岗位的,除上述(1)-(7)材料外,还须提交《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附件5),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某部部长,学生党支部书记;
(9)应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供由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附件6),如果毕业证、学位证或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
(10)应聘岗位有运动员资格要求的,须提交相关等级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或相关部门须如实填写和提交相关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或相关部门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6月28日11:00-7月5日18:00。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可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未按时参加考试者,已缴考务费不予退回。
根据省发展改革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笔试每人每科次40元,面试每人每场次70元。
4.准考证打印.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通过截图方式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无效。应聘人员可同时打印《菏泽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和《菏泽学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以供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时使用。
打印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菏泽学院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网站通知公告栏。
(三)招聘计划核减
报名结束后,对初审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菏泽学院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rsc.hezeu.edu.cn)予以公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形式。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知识和相关的专业知识。无任何指定或参考教材。
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并公布人选名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成绩请及时关注菏泽学院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网站通知公告栏。
2.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由本人现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未按照规定时间向学校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菏泽学院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网站通知公告栏。
3.面试
教师9-14岗位采取试讲、答辩和技能测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30%,答辩占20%,技能测试占50%;其他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答辩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60%,答辩占40%。
教辅岗位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理能力等,采取答辩方式进行;辅导员岗位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需要的学生教育与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理能力等,采取答辩方式进行;管理岗位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理能力等,采取答辩方式进行。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教师9-14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菏泽学院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网站通知公告栏。
(七)考察和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和准入查询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应在原体检医院进行,且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菏泽学院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聘至相应等级招聘岗位。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崔老师
咨询电话:0530-5529582
联系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大学路2269号
附件:
菏泽学院
2024年6月26日
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406/c71710b3-4dac-4acc-bea9-5ae7a53d812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