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2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和《2012年潍坊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的相关规定,现将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审查范围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二、审查时间、地点
(一)时间:
(二)地点:见附表
三、资格审查程序及要求
(一)报考峡山生态经济发展区和县市区职位的考生,到县市区人社局(峡山区政治部)进行资格审查、交纳面试考务费、办理有关手续。报考其他部门的考生到招考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后,携带招考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印章的《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到潍坊市公务员考选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并缴纳面试考务费、办理有关手续。审查合格的考生须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自备零钱)。
(二)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审查,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如考生委托他人代审须同时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需提交材料
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除须提交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贴于报名登记表右上角空白处)外,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一)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其中专科毕业生还须提交户口簿(户籍证明)。
(二)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
(三)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除提交学历证书、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应提交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应提交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应提交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四)所报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其他
(一)报考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劳教人民警察职位考生(须本人)的目测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二)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各项材料准备齐全,避免因材料不全和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
潍坊市公务员考选办公室地址:潍坊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虞河路与北宫街交叉路口以东
咨询电话:0536-8279191 8279225
潍坊市公务员考选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