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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警务工作需要,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警察20名。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人数
司法警察20人,其中:A岗6名;B岗14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凡报考人员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3.具备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岗位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双眼裸视1.0以上,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无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传染病、扁平足及家族遗传病;
2.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优先;
3.A岗:女性,身高160cm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1年01月26日以后出生);
B岗:男性,身高175cm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1年01月26日以后出生);
4.掌握擒敌拳、徒手防卫等专项警务技能者优先录用。
(三)不得招录为合同制司法警察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曾被用人单位开除或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合同制司法警察情形的。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01月26日至02月15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邮箱bm3080005@#163.com,邮件名称统一为:滨城区法院+岗位代码(A或B)+姓名+手机号码。请勿重复提交,如遇特殊情况请与工作人员联系。
报名材料:①报名登记表(附件1,注: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需提供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其他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②报名信息统计表(附件2);③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④毕业证书。
以上材料除《报名登记表》需提供Word版、《报名信息统计表》提供Excel版格式外,其他材料均为JPG、JPEG、PDF格式。请将原件扫描或拍照后压缩为压缩包上传至邮箱,报考人员对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网上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01月26日至02月15日19:00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网上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前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经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立即取消资格。
特别提醒:为了防止报考人员在发送邮件过程中因网络原因丢失,出现报考人员邮箱显示已发送成功,bm3080005@163#.com邮箱却未接到报考邮件的情况,请报考人员在2022年02月15日19:30未接到邮箱回复的,立即拨打咨询电话联系审核人员0543-3150009 18706649001。
(三)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应在2022年02月15日19:30前,加入QQ通知群726919870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缴费通知详见群文件。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进群需更改昵称备注:岗位代码+姓名+电话。
四、考试程序
考试采用体能测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和800/1000米跑。体能测试必须由报考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作自愿放弃。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采用多元化的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考察和体检资格。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考察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近亲属现实表现等情况,需提供本人及主要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的相关证明。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考生须在考察阶段提交以下材料各1份: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填写完整,并签名承诺;
2.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薄索引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同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不含报名登记表);
6.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
7.退伍证或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原件报名审核后现场退还报名者。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滨州展鸿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滨城区人民法院工作。被聘用人员应服从法院工作安排和岗位调剂。
七、薪资待遇
根据单位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月工资3121元(含个人缴纳社保部分),缴纳社会保险。
八、注意事项
(一)招聘程序中所有环节的相关通知信息均通过滨州展鸿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zzh3080006.com)予以公布,请各位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该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
(二)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请应聘人员自觉配合做好相关防控和检测工作。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543-3080005 3150009 18706649001
咨询时间: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监督电话:19954330007
附件:
滨州展鸿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