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度淄博市张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员
笔试合格的A1、A2类岗位应聘人员,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因资格审查未通过及弃权造成的空缺,可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A3类岗位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A4类岗位经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
二、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须按要求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否则视为弃权。资格审查有关要求及所需提交材料详见附件1。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三、资格审查工作安排
(一)首批资格审查
时间:2024年4月29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地点:张店市民中心负一楼会议室(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0号)。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但被审查为缺件的,可在4月30日(周二)上午11:00前补充材料。
(二)递补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根据资格审查结果,适时公布取消资格人员名单及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组织递补资格审查工作,具体要求详见递补资格审查公告。
四、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请随时登录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查看有关信息,并保持联络畅通,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化要及时告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4年度淄博市张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