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考生:
根据泰安市统一招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公告的要求,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含森林公安职位)进入体检考察政审的人员须进行体能测评。按照有关规定,现将体能测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时间、地点
2015年7月30日上午7:30前在山东省电力学校新校区门口(泰安市明堂路9号,方特南500米路西,乘1路公交车电力学校站下车即到)集合,8:00—12 :00在山东省电力学校新校区操场组织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评的项目设置及执行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制定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2011]48号),体能测评项目为:
(1)男子: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2)女子: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人社部[2011]48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体能测评任一项不达标者,则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三、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1、体能测评开始后未到达体能测评现场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取消体检、考察政审资格。
2、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体能测评通知单进入指定场地。
3、考生分组完毕后,上交通讯工具,出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体能测评通知单,由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然后进行抽签,在抽签顺序登记表上签名并登记出生日期,签名时要字体工整、清晰,并根据所抽顺序号,领取相对应的号码布。
4、每一组考生根据所抽的号码排成队列,在队列中要遵守队列纪律,不得大声喧哗,一切行动听指挥,有问题时,要举手示意并报告工作人员,得到允许后才能行动。
5、考生须牢记本人所在分组及号码,记清自己在队列中位置、顺序,严禁站错顺序,否则,后果自负。
6、进行体能测评时,只允许被测评的考生进入测评场地,其余待测评的考生要远离10米以外,不得靠近。
特别提醒:《体能测评通知单》请于7月29日下午15:00前领取。报考全市公安系统职位的考生到市公安局领取,联系电话:8276879,地址:市公安局(青年路71号)政治部人事处426室;报考全市森林公安职位的考生到市林业局领取,联系电话:8210375,地址:市林业局(东岳大街119号)二楼人事室。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