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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森林火灾和其他自然灾害的职责使命,根据《关于加强全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的意见》(鲁政办字〔2019〕200 号)、《全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实施方案》(鲁森防发〔2020〕1 号)、《山东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招录选拔办法(试行)》等法规政策,现就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森林专职消防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经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批准,4月30日前全区共招录森林专职消防员30名,均为男性。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规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自愿加入森林消防专业队伍;
(四)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
(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职业院校的消防及相关专业毕业生优先招录。部分从事森林灭火工作年限较长、经验丰富且精力充足的人员,年龄可适度放宽到45岁以下,原则上不超过10%。退出消防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经考核合格后可进行等级套改,具体套改办法待《全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管理办法》出台后执行。
森林专职消防员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主要从本市(县、区)行政区域常住人口中招录,根据需要也可以面向其他市(县、区)招录。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森林专职消防员招录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3月25日至31日,资格审查采取区报名点初审,市招录办公室复核的方式进行。
招录对象按市招录办公室通知要求,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立功受奖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初审的,须填写《森林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名册》。
文昌湖区报名点:文昌湖消防救援大队,地址:文昌湖区商家镇鲁中机动车驾驶员教考中心2号门院内,联系人:李队长,联系电话:2134245。
四、公示及录用
(一)公示。按照招录计划和招录对象的个人体能测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名,综合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岗位适应性测试情况和优先录用条件,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录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招录对象录用前须填写《献身消防救援事业志愿书》,拒不承诺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入职培训。新录用的社会普通公民,参加不少于3个月的岗前培训。具备1年以上森林灭火救援经验的人员,参加不少于1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予以淘汰。培训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五、薪酬待遇和保障
森林专职消防员工资、生活经费保障在全省森林消防队伍队员待遇标准出台之前,队员薪资待遇参照市级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员标准(工资、保险、伙食费、被装费),由市和区(县)财政分级保障。按照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确保各项待遇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承担的高危险性职业相适应。
六、纪律与监督
森林专职消防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此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附件: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