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岗位考察通知
根据《2017年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现将综合类岗位考察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察时间
2017年6月26日-30日。
二、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招聘单位和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三、考察的主要内容
考察的基本内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缺点和不足、应回避的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还要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应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或不具备应聘条件:
1、参与过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非法活动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道德败坏、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4、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
8、仍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临沂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10、应聘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的;
11、不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应聘条件:主要包括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以及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等;
12、有工作单位的未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13、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如:学历、学位、报到证等证书取得时间,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时间等;
1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考察方法和留存的材料
1、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贯彻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座谈了解、审查档案材料等方式进行。
2、考察对象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贴报名时同底版照片;
(2)鉴定材料(应届毕业生的,要求学校出具鉴定材料,并加盖院校公章;有工作单位的,要求工作单位出具鉴定材料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或社区出具鉴定材料,并加盖村居或社区公章);
(3)个人总结(在职人员总结近2年内、非在职人员在校期间和毕业之后的情况);
(4)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当地公安派出所出具);
(5)个人档案;
(6)被考察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以上材料全部用A4纸打印或复印。
2、所有签名(落款)必须手写,不能直接打印。
3、请各位考生在考察期间不要外出并保持通讯畅通,有问题及时和蒙山旅游度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0539-5251787
4、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蒙山旅游度假区党群工作部
蒙山旅游度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