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秩序,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促进煤炭产业持续、健康、安全发展,经滕州市政府批准,现将2011年滕州市煤矿安全监察大队公开招聘驻矿稽查站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20人,其中驻矿稽查站站长岗位10人,驻矿稽查站副站长岗位10人。
报名结束后,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品行端正,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遵纪守法,服从领导,有责任心,吃苦耐劳,工作勤奋,作风正派,乐于奉献,无违法乱纪行为;
3、熟悉国家、省有关煤矿安全法律法规,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规定和标准,具有履行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能力,自愿从事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煤矿专业相关(包括采矿工程、矿山测量、地质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煤矿安全工程、机电工程、矿井通风与安全)。其中,应聘站长岗位的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并具有5年以上井下工作经验;应聘副站长岗位的须具备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并具有3年以上井下工作经验。
5、身体健康,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4日以后出生);其中具备工程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1971年10月4日以后出生)。
6、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立案调查和正在处分期间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3日9:00---10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11年10月13日11:00---10月17日16:00
报名、缴费网址: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zrsj.cn或 Http://www.tzrsrc.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报名一经招考部门初审,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招聘资格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1年10月13日11:00---10月17日12:00
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录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考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验,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资格初审的人员,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1年10月13日11:00---10月17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1年煤矿安全监察大队招聘报名登记表》(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1年10月27日-29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80元。
4、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的要求,向市招考办公室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2011年煤矿安全监察大队招聘报名登记表》、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注册安全工程师证、工程师证(助理工程师证)、身份证、户口簿、3年或5年以上工资收入证明。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市招考办公室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笔试
笔试共考两科:《公共基础知识》、《煤矿专业基础知识》。每科满分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40%、《煤矿专业基础知识》占6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煤矿专业基础知识包括煤炭生产和煤矿安全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1年10月30日
上午8:00—9:30 公共基础知识
上午10:00—11:30 煤矿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核定的计划,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宣布。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
面试具体地点、时间、注意事项等,请考生随时关注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面试时,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等材料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煤矿专业基础知识成绩确定。如仍然无法确定的,由微机随机确定先后顺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考核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审。考核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招考办公室统一组织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报考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录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指定专人全程参与,同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632——5508738 5522927
滕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录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