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菏泽市级公安系统公开招聘人员公告》中有关要求,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研究决定,于10月25日在菏泽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基地办公楼(长江西路菏泽市看守所东临)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复审合格的缴纳面试费70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报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家计划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报到证已上交或原件丢失的,需提供档案内报到证复印件并加盖管档单位公章),在职人员同时应提交所在单位或有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附件:事业编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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