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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郯城县事业单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为切实做好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2011年度郯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要求,现就2011年郯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面试资格审查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职责分工
县组织、人社部门负责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具体负责审查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相关部门配合做好资格条件的鉴定工作。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11月4日-5日全天(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地点:人民路160号人力资源市场三楼(人民广场西200米路南)。
三、报考人员需要提交的材料
1、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郯城县常住户口本或有效期内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上述证件及认证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2011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试人员诚信承诺书》。
3、1寸近期与报名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除提供上述相应材料外,下列考生还应根据情况提供如下材料:
1、未就业的师范类毕业生提交县教育局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2、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
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3、在我县实行人事代理的,出具人事代理合同书。
4、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等,考生应一并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考生还应提供的材料:
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人员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外,“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须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须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考核材料应说明是否正在服务或服务期满,考核结果如何要明确具体。
四、其他注意的问题
1、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所造成的空缺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依次递补。
2、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试人员,应现场缴纳70元面试考务费。
3、《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和地点,将于面试资格审查后在郯城人才网或郯城人事信息网上公布,请广大应试人员注意浏览网上信息,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9-6107407
郯城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办公室
201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