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4年惠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要求,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经研究,2024年惠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3.5分。按照规定的比例要求,确定272名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名单见附件1),现将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4月23日-4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地点: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楼三楼资格审查办公室(地址:惠民县文安路166号)
二、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确认参加面试。
(1)所有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均需提交:
1.《2024年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本人签字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笔试准考证;
4.有效期内身份证;
5.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6.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以上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2)其他另外需要提交的材料:
1.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符合教研厅〔2016〕2号和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并提供2024年7月31日以前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书。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2.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提交《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见附件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人员控制总量实名制管理的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其中,报名时为在职人员、后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交解除劳动合同书、解除就业协议书等材料。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由本人申请,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在考察阶段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其中,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提供2024年7月31日以前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2024年9月30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2024年9月30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书面承诺。
4.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
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的: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需提供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招募通知书》缺失者,需出具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的相关证明)和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须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或者共青团山东省委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外省选派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山东生源人员另外需要提供户籍或生源所在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生源地证明等证明材料。已录(聘)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
报考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的定向招聘岗位的: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及户口薄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面向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岗位的:提交县委组织部审核盖章的《2024年滨州市惠民县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基层事业人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3)
5.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须提供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要求中共党员的,须出具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盖章的证明材料。
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
7.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按要求填写《委托书》(见附件4)。
招聘岗位还有其他要求的,从其要求。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相关证书、证件等资料,在报名、面试资格审查、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期间均须为有效状态。
三、面试考务费缴费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具体时间、缴费方式等事项另行通知。逾期不缴纳面试考务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具体缴费、面试等事项将在惠民县人民政府网站(www.huimin.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请及时关注。
四、资格审查递补
根据《简章》规定,经笔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面试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面试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因放弃资格审查或取消应聘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递补人员名单在惠民县人民政府网站(www.huimin.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网站公告,按规定时间参加递补面试资格审查。
五、注意事项
1.根据《简章》规定,经资格审查后,无合格人员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确定面试人员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审查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通过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及相关事项均在惠民县人民政府网站(www.huimin.gov.cn)公告。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应聘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可登录惠民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报名入口打印。
4.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简章》为准。
咨询电话: 0543-8197032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附件1:2024年惠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xls
附件3:2024年惠民县面向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招聘基层事业人员报名推荐表.doc
中共惠民县委组织部
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2日
http://www.huimin.gov.cn/art/2024/4/12/art_118127_10446496.html